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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第一职责” 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监察部(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27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印发,时隔三年,党中央再次对这一党内基础性法规进行修订,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这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机电局纪委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坚决把监督职责挺在前面、落到实处,持续巩固优化企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必须在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理想信念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机电局纪委在中国交建纪委领导下,始终将理想信念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持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第一时间把党规党纪、会议精神传达到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层干部培训班及基层党课,一方面坚持“有效重复”,党政主要领导凡会必讲纪律、领导班子成员凡下基层必讲纪律、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必讲纪律;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做好重要节庆和活动中的思想教育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举办廉洁“道德讲堂”,排演廉洁舞台剧,还组织在各地施工的基层党组织按照就近原则,主动到廉洁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机电局纪委重点开展“四个一”活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讲授一次专题党课、开设一门专题课程、开展一次集中答题,确保学习效果落到实处,确保《条例》得以有效贯彻执行。

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必须在织密“制度网眼”上下功夫。织密“制度网眼”,既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机电局纪委一是加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相继制定修订了《分包商管理办法》、《费用管理办法》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3项。二是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程序监督,制定《领导人员任职前听取纪委意见实施办法》,强化日常监督不放松,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三是把廉洁风险防控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在认真总结近年来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央、国资委和中国交建的有关法规、条例、文件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编制《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手册(试行)》,对与廉洁风险防控有关的公司管理理念、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各类工作职责机制、员工行为准则等进行了概括性表述,使公司全体员工全面了解和掌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从而自觉执行这些规定的具体要求。

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必须在瞄准“目标问题”上下功夫。机电局纪委坚持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是强化整治专项工作,按照中国交建纪委部署,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和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顽症痼疾,按照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严肃整治,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源头防控治理,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把党的纪律建设落实到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方面。

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必须在提高“监督本领”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已修订了90余部党内法规,作为党规党纪的执行者、维护者,学习掌握、准确运用这些党内法规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机电局纪委坚决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一方面以强烈的危机意识、本领恐慌意识,带头学懂弄通、带头掌握运用,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的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持续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自身的监督制约,组织学习《纪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组,严管纪检干部,严防“灯下黑”,同时制定《纪委纪检监督工作行为规范“十不准”》,督促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真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每一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应该牢记这句话,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真正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参与者和守护者。(作者为机电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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