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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区域总部制定下发《业务交往中收受和处理礼品礼金管理办法》
来源:监察部(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21

2019年10月9日,中交京津冀区域总部党工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了《关于在业务交往中收受和处理礼品礼金的管理办法(试行)》。

区域总部作为一线经营机构,面临较大的廉洁风险。为贯彻落实集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和要求,持续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体制机制建设,京津冀区域总部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本办法,对业务往来中礼品和礼金的收受、处理、监督等都做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打造风清气正的区域总部。不少党员领导干部表示,该《办法》的出台,给领导干部立下了规矩,也让领导干部针对一些两难的问题有了更好的处理方式,能够坦坦荡荡、踏踏实实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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