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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举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2-09-10

一、受理范围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集团公司纪委受理的处级以下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相关规定,应当由集团公司监察处受理的处级以下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人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人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二、办理原则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和举报内容,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办理举报件。在本单位及本级多次检举、控告得不到及时查处时,可以越级检举、控告。有关具体规定请查阅《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三、检举、控告人的义务和责任

1、检举、控告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2、检举、控告人应当抱着对党和国家及企业、职工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检举、控告,检举、控告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注意事项

1、为了方便职工群众投诉举报,本网站设立了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各处室的举报邮箱。请先选择受理的相关处室后,再进行投诉举报。

2、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

3、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或署实名举报需要回复的,请详细注明联系方式(如邮箱网址、电话号码等)。

4、鉴于当前互联网上实施安全保密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风险性,因此重大检举控告事项和需要保密不宜网上举报的事项,请采用来信来访等举报方式。凡不负责任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因网上举报引起的法律风险,举报人负全部责任。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A座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邮政编码:100088

举报电话:010-82016830

举报邮箱:jiwei@cccclt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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