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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全面从严治党,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来源:监察部(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02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王岐山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王岐山指出,把纪律挺在前面是“三转”的又一次深化。纪委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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