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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层次反腐倡廉机制的探索与思考(三等奖)
来源:监察部(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2-0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新政、树新风、开新局。特别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坚决纠正“四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当前,反腐败已成为我国政治的新常态,作为国有企业的我们要主动适应这种新常态,时刻保持高度警醒,积极探索和思考在新常态下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经营生产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国有施工企业腐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腐败现象也在社会上多数领域蔓延和扩散。当前,国有施工企业在腐败上存在不少问题,归纳起来的主要问题有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收受回扣、暗箱操作四个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

(一)工程分包招标以权谋私。在工程分包招标过程中,企业有些掌握分包招标实权的人员,在各种利益的诱惑面前,徇私舞弊,出现形形式式的问题,如:对分包商资质把关不严,引入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商;甚至泄露分包招标机密,以便分包商中标,乘机从中索贿受贿,谋求私利,形成了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

(二)工程结算支付弄虚作假。在工程分包结算支付过程中,企业有些参与承办手续的人员,没有执行工程分包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为谋取各自利益,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弄虚作假,如:重复计算工程量、没有扣减应由分包商承担的费用,从中获得非法利益,形成了损公肥私的腐败现象。

(三)设备物资采购收受回扣。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有些参与设备物资采购的人员,在供应商为了争抢供应权而给予小恩小惠时,没有断然回绝,而是采取讨价还价的方式。只要好处费给的多,就选择其为设备物资供应商,不择手段地向供应商索取好处费,形成了收受回扣的腐败现象。

(四)废旧物资处理暗箱操作。在工程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企业有些参与处置的人员,出现处置手续违规、监管不力的现象。不按制度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回收商,而是采取私底下运作指定回收商,甚至没有与回收商签订处理合同;在装车计量环节上也缺乏必要的监督,从中贪污侵吞企业财产,形成了暗箱操作的腐败现象。

二、国有施工企业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国有施工企业在腐败上存在了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企业这个躯体滋生了“病灶”,影响着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对企业腐败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显得十分必要。总的来说,企业产生腐败主要有“三大因素”,即:理想信念不坚定、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督惩处不到位。只有通过认真把脉诊断,找准病因,才能开出有效处方,做到对症下药。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新旧体制的交替和新旧矛盾的冲突,过于片面强调物质利益,“一切向钱看”腐朽思想逐渐占据社会风气的上风,四处盛行蔓延。在腐朽思想的不断冲击侵蚀下,企业一些人员价值观念紧跟着发生错位、偏离,理想信念出现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弱化,在名利诱惑下轻易就突破思想道德防线,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私欲膨胀、意志消退。因此,思想松懈滑坡现象导致了“想腐”。

(二)体制机制不完善。在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业务多元化、转型升级进程不断加快的形势下,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速度跟不上形势变化的需要。在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成熟的情况下,容易出现管理的漏洞,在客观上为企业一些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留下腐败现象生存的空间。通过采取钻法律法规空子的方式,弹性操作,坦然践踏制度却习以为常,千方百计在企业管理链条上靠歪门邪道寻找“私利”,心存侥幸、以权谋私,内外勾结、损公肥私,从此走上违法违纪的不归路。因此,体制机制空档现象导致了“易腐”。

(三)监督惩处不到位。在企业管理指标设置定位上,有时过于看重经营生产数据,而不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约束管控不给力,存在“软、浅、晚”的主要现象。软,就是监督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流于形式;浅,就是监督没有深入到具体业务环节,停留在表面;晚,就是事后监督,发生问题才认识到监督的重要性。企业发生了违纪违法案件,往往怕曝光影响形象,而采取避重就轻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完全做到深查细纠,当惩不惩、该严不严,为企业内部“蛀虫”的滋生提供了温床。久而久之,监督就失去了威慑作用,企业有些人员胆子大了,有样学样,有恃无恐,敢于漠视制度、挑战制度,铤而走险。因此,监督惩处制约缺失现象导致了“敢腐”。

三、加强国有施工企业反腐倡廉的对策措施

四航局二公司作为一家老牌的国有施工企业,在工作过程中,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明确目标、统一认识、融入中心、落实责任,积极探索研究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把握好反腐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准切入点,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惩处问责四个层面入手,构建多层次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大力筑牢四道防线,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在思想教育层面上,要注重突出经常性,发挥好导向功能。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政治任务,腐败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经常抓、长期抓。腐败问题的产生和蔓延,思想上的蜕化变质是首要诱因。因此,国有施工企业要有效预防根治腐败,思想教育是基础、是先导。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固本,注重突出廉洁从业教育的经常性、广泛性,做到思想教育到位。发挥好思想教育导向功能,真正消除腐败滋生的思想根源,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在思想教育上,四航局二公司坚持面向全体员工,建立健全“金字塔”廉洁教育模式,加大廉洁从业教育力度。充分利用职工大会、党员会议、宣传栏、廉洁漫画展、廉洁文化宣贯、报刊杂志、公司网站、微信平台、参观教育基地和检企共建等多种生动形象的教育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法制教育、纪律作风和四航文化理念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的形势和任务,通过系统性地开展“道德讲堂”、“四心”(敬畏之心、责任之心、感恩之心、友善之心)、“四感”(归属感、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等崇德向善主题教育活动,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做到入耳入心入脑,切实加强和改进员工思想道德修养,引导员工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育崇廉尚洁的企业风气,提升廉洁从业教育的实效。

(二)在制度建设层面上,要注重突出适应性,发挥好保障功能。

邓小平同志曾说,制度起决定作用,好的制度使坏人无法干坏事,坏的制度下好人也可能干不好事。由此可见,体制机制存在漏洞,将成为腐败容易进入的一道缺口。因此,国有施工企业要有效预防根治腐败,制度建设是保障。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与企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梳理已有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注重突出制度建设的适应性、全面性,做到制度建设切合实际。发挥好制度建设的保障功能,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真正堵塞腐败滋生的漏洞缺口,筑牢“不易腐”的制度防线。

在制度建设上,四航局二公司坚持依法治企的理念,积极做好制度流程的建立工作,并结合公司业务领域、施工地域不断拓宽变化的形势,对公司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制度的整体性、连续性和一致性,使制度之间互相匹配,互相衔接,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逐步形成相互配套完善的制度网络,让制度更加符合企业管理的实际。今年公司针对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需要,新制定或修订出台了《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层管理人员考核考察工作规定》、《项目目标成本管理办法》和《片区项目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一方面有利于推进公司管理工作的流程化、系统化和规范化,提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按制度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依有据,为中层管理人员任用考核、项目经济管理活动监督检查职能的落地提供了助力,使其在阳光下运行。

(三)在监督检查层面上,要注重突出针对性,发挥好约束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由此可见,制度对于权利有制衡作用,同时监督必不可少,监督是落实制度、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是政令畅通、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因此,国有施工企业要有效预防根治腐败,监督检查是约束。好的制度需要有力的执行来推动,在“常”、“长”两字上下功夫,注重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性、针对性,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发挥好监督检查的约束功能,让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防波堤的作用,筑牢“不能腐”的监督防线。

在监督检查上,四航局二公司坚持关口前移,融入中心,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部门之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目标,做到反腐倡廉与经营生产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利用好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和效能监察“两大平台”,强化事前、事中监督,注重抓具体、抓落实,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决策、选人用人、分包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介入,在参与中摸清情况,对苗头性的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制止,发挥好过程监督的作用。对项目负责人坚持离任必审,并加大任中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力度。“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坚决落实“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在惩处问责层面上,要注重突出及时性,发挥好警示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由此可见,对腐败现象决不能心慈手软,让惩治腐败成为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悬挂在腐败分子的头上。因此,国有施工企业要有效预防根治腐败,惩处问责是警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对于腐败问题,发现一例就要坚决查处一例。注重突出惩处问责的公正性、及时性,形成查处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警钟长鸣。发挥好惩处问责的警示功能,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筑牢“不敢贪”的惩处防线。

在惩处问责上,四航局二公司坚持严字当头、决不护短、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乱搞变通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抓早抓小,有病马上治”,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责任追究重点是执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认真受理来信来电来访举报,严格线索核查处理,加强对重要信访案件线索的跟踪督办,提高线索核查质量和案件办结率。对于公司发生、查办的违规违纪案件,及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曝光。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达到以案施教、以案促改、以惩促防的目的,强化惩治腐败对员工的警示威慑作用,努力在公司内部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从业氛围。

四、结束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腐败问题是在各个细小环节上不断出现偏差叠加而滋生的,从量变到质变,最终造成了腐败大案。新形势下,国有施工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用改革创新的精神,驾驭好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惩处问责这“四架马车”,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持续引向深入,凝聚发展正能量,使其成为反腐倡廉道路保持阳光、顺畅运行的主宰者,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四航局二公司刘永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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