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访问中交纪检网
 
 
列表栏目名称
检索|
 

三公局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后续监察和再监察
来源:监察部(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4-15

为确保效能监察成果有效转化,助推企业、项目经营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三公局纪委把2015—2016年确立为“效能监察成果转化年”,组织对近两年效能监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续监察和再监察。选取若干个管理较弱、运营质量相对落后的单位,随机选择若干在建项目,核查近两年效能监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成果转化效果,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成果转化水平。

从2015年后续监察和再监察情况看,三公局各单位和被监察项目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能够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部门,组织落实监察意见,认真整改指出的问题。但落实监察意见主要由被监察或联系点项目完成,各单位未将监察意见以风险提示方式通报其他项目,要求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因此,监察意见落实范围和整改效果受到一定限制。

三公局纪委要求各单位从五个方面进一步落实效能监察意见:一是高度重视监察意见,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专题会议,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二是整改落实监察意见不能局限于被监察或联系点项目,要举一反三,梳理其他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问题,组织自查自纠,防止个别现象演变成共性问题,屡查屡有、屡改屡犯;三是各项目对监察意见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专题会议,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各部门和各工段要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按时上报整改结果;四是加强后续监察和再监察,开展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将上次监察意见落实情况作为下次监察重要内容,检查整改方案是否合理、整改措施是否有力、整改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等;五是强化监察问题责任追究,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责任。(三公局供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