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大型施工企业规模的持续扩张,基层施工项目的绝对数量大幅度增加,项目管理模式也相应发生了变化,企业对基层施工项目的管控力度虽有所加强,但辐射面却在下降。工程建设领域内的这些新变化,给基层施工项目的廉政建设带来了严峻考验,增加了更多的廉政风险点甚至是重灾区。笔者结合多年基层项目生产一线的实践经验及近年来基层施工项目的建设特点,从项目外部环境因素风险、项目内部管理环节岗位职责风险、个人廉洁自律风险三个大的方面,在工程建设领域基层施工项目查找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人物、制度保障、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并对普遍或突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关键环节进行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地对策措施,有效防止廉政风险点转化为腐败行为,保护干部、保护企业,切实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一、基层施工项目廉洁风险点具体表现形式
(一)外部环境因素风险点
1、来自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等上级管理单位或权威部门:基层施工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工作离不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地方政府等上级管理单位或权威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但由于受社会环境影响,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地方政府的个别领导或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绝对权力,并利用基层施工项目急于工程进度推进、质量评价、安全评估、工程结算、工程验收、变更索赔、资金拨付、征地拆迁、地方协调、信用评价等方面能获得较好的预期目标,巧立名目,假公济私,进行直接或变向索贿或受贿,或通过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介绍施工队伍、机械设备租赁、物资材料供应,以权谋私;也有的是基层项目管理干部出于顺利工作开展的目的,主动向以上单位部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行贿,进行所谓的“感情投资”与“拉拢关系”,表面上是出于对企业、对项目的工作需要,实际上却不知道给企业与施工项目带来一定的廉政风险。
2、来自本企业内部上级管理单位或职能部门:目前绝大部分基层施工项目负责人采用的还是聘用制或委派制,企业内部上级管理单位个别领导或工作人员利用管理权限对下属施工项目提要求、谋私利,并利用基层项目负责人有获得上级领导更大的支持、评价与个人提升的心理,与基层项目负责人组成“利益联盟”,插手工程项目施工、插手材料供应、插手项目“三项公开招标”程序,也有个别基层项目领导或职能部门为个人私利进行内部攻关,主动对上级领导或工作人员进行拉拢腐蚀与行贿。
3、来自基层项目内部所属协作队伍,基层项目所属协作队伍通过宴请、吃喝、送钱、送礼等,向基层项目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拉拢腐蚀,以获得在任务分配、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变更索赔、工程验收、工程决算讨价还价等环节获到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施工企业、基层项目蒙受损失。
(二)项目内部管理岗位职责风险
目前大部分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基层施工项目采取的都是项目经理负责制,小到几千万、几亿,大到十几亿的经营资产,都是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主的经营管理模式,在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经笔者多年的实践经验与分析思考,笔者以为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廉政风险点:
1、“三项公开招标”廉政风险点
“三项公开招标”是指项目在“工程劳务分包、大宗材料采购、机械设备使用与租赁”三项涉及工程主要成本构成要素必须执行公开招标。这也是中交企业要求基层施工项目必须推行的决策制度之一,但在“工程劳务分包、大宗材料采购、机械设备使用与租赁”实际操作环节中,普遍存在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对劳务队伍的选择通过暗箱操作打招呼等方式选择特定关系人投标,或为其中标提供便利条件或“绿色通道”;在大宗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方面不能在规范合格的范围内进行集中采购,采购与过程管理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谋取私利。或在材料采购中虚报冒领、套取公款;有的高价租赁外部机械捞取好处;有的在废旧物资处置时收取回扣、贪污受贿。对特定投标人提高或降低资格条件和评价指标或不具体列出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内外勾结围标、串标。项目主要负责人(一般都是项目定标关键决策人)、招标人、评标专家收受投标人好处或向投标人泄露有关招标内容与评审过程。与中标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或订立违背合同性质的补充协议等
2、“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廉政风险点
“三重一大”是指项目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实际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上,普遍存在不按规定程序决策与不执行集体决策规则,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没有进行专家论证、和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没有吸收职工参与及公示。需报请上级审批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经批准就执行。或已经决策的事项,拒不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或发现问题不反映、不制止或隐瞒、包庇,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等。
3、合同管理廉政风险点
对分包方准入资质、信誉审查不严,把关不细。合同谈判、合同单价、合同评定等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尤其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与单价调整随意性大,未及时上报上级单位评审、审批、备案。存在不签订分包合同先进场施工,或合同条款不全,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合同的主体不明、与自然人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不齐全,签约行为未经授权委托。不使用规范的合同范本,隐含较大的法律风险。新签或变更补充合同未经合同评审与审批程序,大额合同不报公司审批。合同履约过程监管不严,协作队伍出现大的亏损或不可控风险时,随意签订补充协议,项目承担损失。收取分包队伍好处,安排自己亲属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承包工程。
4、工程计量与结算廉政风险点
在给劳务队伍验工计价时,工程计量不准确,虚开工程量,多计工时、材料费等方式。结算支付时发生超结、超付,私自变更设计或减少材料用量套取好处。与分包单位勾结,谎报其完成工程量及人工费。对外包工程的隐蔽质量缺陷视而不见。还有一类常见的计量结算廉洁风险点是,劳务队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结束时,以工程亏损、民工工资等各种理由要求项目变更工程量或调整施工单价,项目易出现虚开工程量或补充协议,项目承担全部损失。
5、财务管理与资金支付廉政风险点
未报公司批准擅自开户,脱离监管。未经批准擅自拆借资金、截留收入不入账,设立“小金库”并挥霍、滥用。资金使用不执行审批制度,擅自调拨资金或私自挪用、侵吞公款。费用审核、报销不严格,虚报入账造成损失。票据管理不按规定领购、登记、开具、缴销和保管造成损失。为稳定劳务协作队伍,在工程进度、材料管理、经营结算、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让步,出现超支付。
(三)个人廉洁自律风险点
1、主要是能够管人、管物、管钱和具备工程验工计价、审批、审核权等重要岗位或关键岗位,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理想信念不坚定,容易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到位,失职渎职,突出表现为不作为或滥用职权,并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2、违反“三重一大”规定和“三项公开招标”程序,不遵守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任人唯亲,决策失误。在工程分包、选人用人、资金使用材料采购等重大事项,一人或少数人操控,于是给个别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权力寻租带来较大空间与机会,产生腐败。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搞权钱交易等不廉洁行为。
3、少数项目经理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项目管理混乱,发生返工窝工、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造成巨额亏损。
4、安排亲属在本人直接管理的关键岗位、重要岗位任职。提拔干部无标准、任人唯亲,个人说了算。利用职务便利,向分包方、供货商吃、拿、卡、要。介绍、推荐自己的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在所管工程中承接业务。
通过以上分析,项目前期廉洁风险主要反映在行贿、受贿、索贿问题上,项目管理人员为了工程正常开展进行“感情投资”,获取业主、监理、地方政府等的肯定与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一些供货商、劳务队为占领项目市场用金钱开道,不择手段拉拢腐蚀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施工中期资金相对充足,违纪违法主要表现在给劳务分包方放宽合同条件,放松施工管理要求,超前计量、超额结算、超支付工程款,滥发奖金、挥霍、浪费等方面。项目后期主要在工程决算、工程验收、资金支付、废旧物资处理上违规违纪。项目廉洁风险点多为以权谋私、违规操作、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廉洁风险点大多与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劳务协作队伍和供货商有直接联系。
二、防范廉政风险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加强廉洁教育与廉洁风险的引导,有效防控并抵制廉洁风险的恶化。
工程项目廉洁风险点的行为主体是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多发生在项目掌管人、财、物大权的领导岗位和部门负责人,发生在劳务队伍选用、物资采购、机械租赁、对劳务分包方验收、计量、结算、支付以及外部环境引发廉洁风险等环节。但要充分认识到每个岗位、每项职责、每项职权,凡有职权都会有潜在的廉洁风险,引导广大员工准确理解和把握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内容,消除思想疑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要求上来,将日常教育、集中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丰富教育内容,使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有效防控并抵制廉洁风险的恶化,廉洁风险转变成腐败事实是个人与项目、企业都不愿意看到的。
基层项目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切实纳入项目生产经营活动中。明确项目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廉政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实现逐级廉洁承诺,签订廉洁承诺书。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一岗双责”,责任逐级传递,切实抓好对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检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促进项目经营生产管理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同步推进。
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的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以正常渠道与工作实绩获取利益、权力及个人提升;并通过正反典型教育、案例解剖分析教育、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倍加珍惜企业提供的舞台,也是把法律与规矩的严肃性与威摄力,入脑入心,真正起到警醒作用,让主要领导及管理干部把主要精力用在项目经营管理上,踏实做事上。
(二)加强制度完善与执行,强化对关键决策环节的廉洁风险管控。
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项公开招标制度等都是基层施工项目最重要的决策制度,要严格制度完善与执行,明确决策权限,严格决策程序,阳光操作执行。通过企业与项目两级防控,形成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反腐倡廉制度要融入经营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牢固树立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理念,提高制度执行力。
坚持公开招标选择分包队伍,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加强对分包队伍和劳务组织的资质审查,严格准入关。对主要原材料、设备、大宗物资,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广泛收集市场信息,扩大集中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分包合同与采购合同按要求报公司评审、审批、备案,推进采购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认真落实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增强项目经理部议事的可操作性,更好地促进项目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实行重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不折不扣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应当无条件执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计量支付审批、资金监督管理、企务公开制度等,推进项目民主管理。
(三)规范项目基础管理,强化对岗位职责执行环节与薄弱环节的廉洁风险管控。
项目工程部门、财务部门、合同部门、物资部门、综合等部门均为主要关键岗位与敏感部门,要合理设置岗位,明晰职责界面,落实经营合同管理、资金财务人员等岗位职责委派制度的落实,全面梳理和明确各级关键岗位的范围,认真查找重要岗位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依据管理流程和岗位职责确定监控内容。强化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制定和实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建立合同规范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相应职责。必须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工程分包或者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单价经过详细测算,坚持合同评审,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建立验工计价联审联签制度和程序,多人联合签认、复核。结算前经多部门会签、审核并经授权领导确认同意后实施。
加强设备物资采购过程中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控制。规范仓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出入库,严格遵守设备物资处置程序,符合条件的应采取招标的处置方式,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单价、供货量、付款进度。
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融入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和监控。严格控制、审批、监督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严格财务印章、法人印章管理,做到依规使用,严格按有关制度规定和全面预算管理核报各项费用,严格票据管理,认真执行票据管理有关规定,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在项目实施过程,按照笔者的实践经验,在重要时段与关键岗位容易集中出现廉洁风险行为,如在工程招标、工程验收与竣工、资金结算与支付时段及每逢节假日时期,关键岗位主要包括手握实权的项目领导和工程具体组织实施的现场技术管理负责人等,要强化教育、制度落实、监督执行,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对廉政风险进行事先控制,对所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关键点,逐一提出防控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防控流程。
(四)健全项目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岗位廉政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
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及关键岗位负责人(材料采购人员、施工现场管理和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的履职行为重点,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和资金密集领域的监督,扎紧制约和监督权力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透明运行。针对项目在劳务招标、材料采购、设备使用、验工计价、变更索赔、资金支付、信用评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重点环节,切实加强监管,提高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规范行为、防范风险的既定目标。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项公开招标”流程管控,强化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强化对项目合同履约管理、计量结算与资金支付等项目廉政建设主要风险点进行督察,严格合法流程、严格过程监督、严格事后审计。
项目经理部建立员工监督的信息沟通渠道,设置民主监督意见箱,并定期开启。员工在对外交往过程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其公正行为的礼品馈赠(含内部交往),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推进项目内部信息公开、厂务党务公开与廉洁风险公示工作,让全体员工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同时加大与上级监督协同的力度,强化纪委与资金结算支付监管部门的审核、审批及监督作用,切实发挥上级单位监督的优势,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效率。
(五)狠抓作风建设,做践行廉洁文化的表率。
项目领导班子成员既是廉洁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又是廉洁文化的具体实践者,坚持着力提高项目领导人员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进一步强化领导人员作风建设与廉洁自律行为。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施工环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根据项目实际,要求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准高消费接待、不准接受礼金礼品、不准谋取私利等规定,同时做好“八小时”内外工作、生活圈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身体力行,慎初、慎独、慎微,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牢守住思想道德防线,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诚信廉洁的行为品格引导员工,做好员工的表率。
以规范制度执行、落实廉政教育、实施监督及个人自律约束为载体,围绕生产经营中心,融入项目综合管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培育领导干部与全体员工“合法诚信、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操守,打造“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廉洁文化氛围和与廉洁建设目标。
每个岗位都有职责,每项职责都有职权,凡有职权的地方就会有潜在的廉洁风险。开展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就是要针对基层项目经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风险、强化管理、解决问题,提升廉洁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加强对执行企业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的监督,加强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基层项目廉洁风险的源头控制与过程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形成不想腐败、不能腐败和不敢腐败的廉洁文化氛围,提升基层项目经营管理水平,促推基层项目和谐发展。(四公局四公司四川雅康12标余会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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